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民政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创新活力,实现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现就开展“一个社会组织一个品牌”建设活动(以下简称“一社一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社一品”活动以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为核心,通过整合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中形成具有辨识度的服务品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平台、资源优势,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知晓率、认可度、参与度,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大连“两先区”建设和“六个建设”核心任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按照“发挥特色优势、培育知名品牌、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理念,坚持项目牵引、特色培育、示范引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挖掘、集中发布、广泛宣传一批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组织,培育具有区域辨识度的服务品牌,推动形成“品牌赋能基层治理”新格局,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积极作用‌。

三、建设方向

(一)党建引领。坚持创新性、实践性、可操作性,探索完善符合时代要求和自身特点的党建引领工作模式,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的服务品牌。

(二)学术活动。聚焦专业领域,明确学术定位,把加强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术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在学术活动方面的服务品牌。

(三)决策咨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发挥新型智库作用,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咨政建议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四)科普宣传。坚持创新引领,服务社会,发挥社会组织人才智力优势,在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素质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五)服务社会。坚持增强社会服务功能,面向会员、群众、社会强化服务意识,密切与会员和群众联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有效回应会员诉求和群众关切,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六)规范治理。坚持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依法运行、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诚信自律的内部治理体系,在推进制度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四、申报条件

(一)合法性。服务品牌建设单位为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2022年度以来通过年报审核的社会组织,无违法违规现象、无失信行为。

(二)可行性。服务品牌具有清晰的实施计划、合理的预算安排和明确的时间节点,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品牌实施团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实效性。服务品牌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可通过具体的数据、案例等方式进行有效证明。对于新策划的服务品牌,简要说明需求调研和可行性分析。

五、工作流程

按照分级登记、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征集、发布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其中全市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由市民政局对入选品牌每年定期对外发布,工作流程如下:

(一)品牌打造。各全市性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畴、服务领域和特色优势,深入挖掘品牌内涵,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明确品牌定位、目标受众和品牌形象,形成具有独特性、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服务品牌。

(二)自主申报。申报服务品牌的全市性社会组织需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和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包括项目任务、目标、方式方法、过程、措施及成效,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服务品牌已实施多年,报送2024年、2025年工作方案即可。

(三)品牌发布。经市民政局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大连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以市民政局名义正式发布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名单,并从中择优向民政部、省民政厅进行推荐。被上级民政部门采纳的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在享受市民政局应用推广政策的基础上可同步享受省民政厅政策。

六、应用推广

(一)宣传推广。市民政局将通过市级主流平面媒体、新媒体、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对社会组织服务品牌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提高项目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支持。

(二)能力建设。市民政局将组织社会组织领域的相关专家,为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实施单位提供专业培训、咨询指导等能力建设服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资源对接。市民政局将积极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推动服务品牌实施单位与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建立合作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品牌项目的实施和发展。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社会组织服务品牌的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9日。各地区民政部门可参照组织属地社会组织申报,并于8月29日前同步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特此通知。


附件:1.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docx

          2.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指标对照表.docx


大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王潇童,联系电话:84391570,电子邮箱:dlshzzgl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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