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慈善宣传活动月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4〕83号)

各区市县民政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市级慈善组织:

2024年9月5日是我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为弘扬中华慈善文化,做好慈善普法宣传,展示慈善工作成果,激发全民慈善热情,营造社会慈善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和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主题慈善宣传活动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主题慈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作为宣传展示自身风采的良好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开展群众接受度高、参与性强、宣传性广的系列活动,大力传播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大连慈善之城”城市品牌,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互助友爱、无私奉献的道德风尚。

二、活动时间

定于2024年9月为全市慈善宣传活动月,集中开展以“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为主题的慈善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慈善法》,汇聚依法行善力量。各地要《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大民函〔2024〕35号)要求,将推广新修订的《慈善法》和慈善配套政策法规作为“必选动作”纳入宣传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互补优势,开设专栏专版、开办专题节目、制作专题信息、开展重点推送,形成线上线下互通互联宣传网络。综合运用专题培训、专家解读、普法讲座、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编发普法手册顶方式,开展趣味性强、实用性好、参与度高的慈善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推动慈善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促进爱心企业和广大群众“知慈善、懂慈善、会慈善”,推动形成崇德向善,依法兴善的社会氛围。

(二)展现慈善风貌,打造慈善宣传矩阵。一是结合《2024年大连市开展“一月一主题”慈善活动方案》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慈善宣传活动月。各地要指导慈善组织(基金会)设计开展公益市集、主题募捐、项目推介、成果展览、楷模宣讲、公益演出等形式的活动,推动形成市县两级活动互联互动、同频共振的宣传格局。二是积极宣传慈善力量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注重“让数据说话”、“让亲历者讲述”,直观生动地展现大连市慈善事业发展成就,激发更多爱心力量学习先进、投身慈善事业。

(三)开展慈善活动,彰显大连慈善温度。一是各地区、各慈善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公益慈善活动方案,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的契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通过慈善捐赠、慈善服务等方式参与慈善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汇聚慈善款物,及时帮扶困难和特殊群体,彰显“人人向善、人人行善”慈善价值。二是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根据《大连市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各地区、各慈善组织和慈善力量搭建服务供需平台,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组建慈善服务队伍,采取“慈善+民政+民生”服务方式,服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民生领域,发挥助力乡村振兴、完善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提升文明城市形象。

(四)培育慈善力量,社区慈善惠及民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慈善法》,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民发〔2024〕2号)要求,三年内没有新增慈善组织的地区,2024年至少要增加1个慈善组织;同时在全市149个乡镇(街道)设立“社区发展基金”达到70%以上。各地要对有意愿开展公益慈善的社会组织制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推动本地区慈善组织数量和质量协同发展。要进一步助推社会慈善资源为社区开展公益慈善事业赋能,推动慈善力量下沉基层、服务群众,形成“民政搭台、慈善助力、社工参与、群众受益”的社区慈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周密推进实施。

(二)扎实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统一部署,在慈善月宣传活动中统一使用“乐善辽宁”标识,合力擦亮“乐善辽宁”名片,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同时,各地要用慈善月善款募集增量、项目实施质量、受益群众数量等可量化数据,来衡量本次宣传活动的效果,确保慈善宣传活动不走过场、不务虚功。

(三)注意风险防控,做好经验总结。各地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做好舆情等风险评估和应对,严格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可结合本地区慈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择优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报送本地区慈善活动选题和资料。

各地区民政部门于10月8日前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


                                                            


                                                              大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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