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市民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入。市民政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子刚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法治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年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实施普法活动,通过新媒体宣传、组织文化沙龙、开设专题讲座、开展“法律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民法典宣传工作,大力培育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打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市民政局加速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印发了《大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大民规〔2023〕1号)。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和养育标准的补充通知》(大民规〔2023〕2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其养育标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奠定制度基础。

(四)行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全年集中开展“匡正行政执法理念,整顿行政执法作风”教育活动。建立并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58项、从轻行政处罚57项、减轻行政处罚57项、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动态调整行政裁量基准,将市民政局行政裁量基准调整至39项。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将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调整至38项。

(五)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全市866个城市社区平均每个社区3118户,社区工作者编配比例提高到每200户配备1名,招录10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举办15期“相约星期五”社区工作者交流平台,收集整理意见建议60余条。举办社区书记大讲堂活动,评选第四批十佳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进“为百姓解难事”专项活动,投入运行大连市基层社会治理“1+8+1智慧平台”。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抽查审计覆盖面提高到120家,开展行政约谈50余次,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减轻企业负担500万余元。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六)矛盾纠纷化解更加顺畅。2023年,市民政局共有2件行政诉讼案件均在庭前对原告的诉求予以驳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均已到庭应诉;共有1件行政复议案件,以市司法局支持市民政局作出的行政行为结案。全年共接到民政部、省民政厅交办信访案件75件,均已有效化解或按程序办结。共办理重访案件37件,其中民政部、省民政厅督办重复案件10件、一案双交(万件化访行动)22件、民政部交办5件;局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政策咨询、投诉建议类信访案件66件,接收投诉来信5封,共接听咨询电话近43余次,答复率100%。主要涉及范围包括低保、临时救助、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等。市民政局遵循“三到位一依法”的工作原则,认真研判,对各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七)政府职能转变更加深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编制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12项、便民服务事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18项,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业务撤出政务服务大厅,登记审批效能不断提高,楼门牌编号业务实现4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深入实施35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牵头“婚育户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已于6月底全面开通,实现婚育集成化办理服务。

二、存在问题

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职能工作有机融合体系还不够完善,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社会普法宣传工作精准度有继续提高的空间等。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要求。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重点领域民政地方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及动态管理。

(三)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压实普法责任、突出对地名、养老、慈善、社会组织等社会关注度较高领域的普法力度,加强普法指导,推进民政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五)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高民政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配合残联加快推进“残疾人补贴一件事”集约办理,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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