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民政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民办发〔2018〕30号)和《关于印发全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工作规程的通知》(辽民儿函〔2019〕146号)精神,推动我市“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明天计划”)提质增效,经研究,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明天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对象
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
二、项目资助内容
孤儿的医疗康复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孤儿本人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可申请“明天计划”资助。具体的资助范围是:
(一)诊疗费用。孤儿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中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
(二)康复费用。孤儿在定点医院内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用的自付部分,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语言训练、心理康复的,经省“明天计划”办公室审定,可以到非定点医院接受康复。
(三)特殊药品费用。孤儿因患心脏病服用波生坦(全可利),因患结节硬化症服用雷帕霉素(雷帕鸣口服溶液)和依维莫司的药品费用的自付部分。
(四)辅具器具配置费用。有功能障碍的孤儿,在定点机构配置假肢、矫正器、矫正鞋、人工耳蜗、助听器等康复辅具器具费用的自付部分。
(五)体检费用。孤儿每2年1次的体检费用,资助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
(六)住院服务费用。按孤儿住院治疗例数,配套资助住院服务费,专项用于患儿营养费、接送患儿费用、住院期间陪护费、组织定点医院筛查费用以及其他与患儿治疗相关的费用支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次7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实报实销。
上述的各类资助费用除住院服务费用外,应当依据定点医疗机构专门收费发票、药品购置发票、体检费用收据以及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票据实结算。
区市县民政部门可对“明天计划”资助范围进行拓展,所用资金应当为区、市、县资金。
三、项目定点医院制度
严格执行定点医院救治制度,“明天计划”资助限于定点医院(见附件)相关医疗救治。
四、项目监督管理
(一)严格资金管理
“明天计划”项目资金的申报、使用、结算,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
(二)严格申请审核规程
“明天计划”结算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12月31日前,在定点医院已完成的诊疗、康复以及体检的有关费用,列入本年度结账范围。按照先诊疗救治后申请补助的原则进行,患儿治疗康复费用应由福利机构或监护人先行垫付,待治疗康复结束后由福利机构或监护人向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1.申请。福利机构孤儿由所在福利机构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子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同时填写纸质《年度市“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审核表》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散居孤儿由监护人填写《年度市“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审核表》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提交申请。申请的具体材料包括:
(1)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表明孤儿身份的材料,如公安机关报案材料。
(2)医疗记录:资助项目为诊疗费用的,需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治疗记录,如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康复出院评估等;资助项目为特殊药品费用和辅具器具配置费用的,需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及治疗建议;资助项目为体检费用的,需提供体检明细单或体检报告单。
(3)费用票据:一般情况下,应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专用医疗票据,特殊药品及辅具器具费用可以提供购置发票。
以上材料应提供清晰复印件。
2.审核。各地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孤儿身份信息和医疗康复相关票据材料。符合条件的,录入“医疗救助子系统”提交申请,并形成本地报送材料:1、《年度市“明天计划”资金结算汇总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表》;2、《年度市“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审核表》;3、《年度市“明天计划”结账明细表》;4、《年度市“明天计划”体检孤儿结账明细表》;5、年度“明天计划”工作报告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形成全市“明天计划”项目材料上报省民政厅
(三)严格报送时间
“明天计划”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每年的1月15日前,各地区民政部门、市儿童福利院要将“明天计划”相关材料上报到市级民政部门,市民政局在1月31日前完成综合汇总,形成本市的“明天计划”工作报告连同相关表格上报省民政厅。
(四)加强档案管理
“明天计划”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不低于10年。各地区民政部门和市儿童福利院要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明天计划”档案,按年度将每名孤儿的“明天计划”资助申请审核表、资金结算汇总和下一年资金需求表、结账明细表、体检孤儿结账明细表、工作报告等资料整理存档,既做到对孤儿成长负责,又要经得起档案、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明天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保障孤儿基本权益的重要内容,要牵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指定专人负责,及早掌握孤儿健康状况,向监护人宣传“明天计划”资助政策,确保“明天计划”顺利实施。
(二)做好“明天计划”工作的宣传引导。各地区民政部门可通过公益视频、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发动城乡社区广泛宣传“明天计划”项目的主要政策、申报流程、作用意义等,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明天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
大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